山东一大学与学生签订“生死状”
近日,一篇名为“学生死活与学校无关,山东建筑大学强制学生签协议书”的帖子被很多网站转载。11月7日,记者在山东建筑大学调查时发现,该校学生确实在学校的要求下,签订了《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约定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发帖揭露“生死状”
11月7日上午,记者在多个网站都看到了名为“学生死活与学校无关,山东建筑大学强制学生签协议书”的帖子。
该帖最上方是发帖人对此事件的简短评论,列举了“协议书”中的敏感条款,最后还贴有《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的全文照片。
引起热议的是“协议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及学生自杀、自伤的等6项内容。
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文件认定。其中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等4项内容。
学生差不多都签了协议
记者以家长身份,来到位于凤鸣路的山东建筑大学调查。
该校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大三学生杨子(化名)说,11月1日晚上7点多,学院相关负责人召集学生开会,议题围绕学生安全展开。“负责人说有份协议书让大家签一下。”杨子说,他们都领到了《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该协议一式两份。“学生自愿签字吗?”记者问。“有同学问班长能不能不签,班长说不签可以,但得找学院书记谈话。谁敢找书记谈话?最后都签了。”据他了解,学校现有学生两万多人,差不多都签了协议。
学校称协议非强制签订
山东建筑大学为何要与学生签订这种协议呢?昨天下午,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李先生说,学校确实与学生签订了相关协议,但该协议并非强制签订。
李先生说,学校每年会对新生进行安全教育,但有些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时不认真,出现问题才意识到严重性。其实,学校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重视安全问题,明确安全责任。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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