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 郑州上调75元
郑州市将全面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此次补贴的对象,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群。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提高了,由原来的325元,调整到400元,比原来提高了75元。
其中,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用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按规定,用人单位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的,由同级财政,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岗位补贴。
市区补贴额为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调整前,郑州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5元,调整后为每人每月400元。
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须经人力资源及财政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才能申请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同时,凡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帮助。
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自动离职或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不得再享受到政府购买岗位就业的待遇。
文章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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