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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2010/4/8
 



河南将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员工要涨工资

  最近,河南事业单位改革就要启动了。年内,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基本完成,明年年底,河南省的全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都要完成。这轮事业单位改革,涉及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

  现在,事业单位职工,基本都是按行政级别确定工资待遇。改革后,工资将按岗位确定,岗位工资不再随人走了。专业技术岗位还是原来的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三个级别,但现在每个级别又进行了细化,分成13个等级。这样,同样级别岗位,可能因为对应细分等级高,工资待遇也跟着提高了。

  改革·范围:涉及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人

  最近,河南事业单位要进行改革了。按照计划,年内基本完成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督促40%的县(市、区)开展并完成这项工作。

  到明年年底,河南省的全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将完成。这轮改革,将涉及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

  《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中,列举了改革的事业单位,包括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涉及的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另外,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意见》。

  改革·等级:改革后部分人工资可能会涨

  河南省这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改革后,三类岗位都有了与之对应的等级。

  比如,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一位负责人介绍,改革后是什么级别,是根据他以前的级别来确定。改革后,原来的办事员,以后就是十级职员,科员就是九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而原来只有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改革以后,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

  同样,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又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这样分,对事业单位的员工来说是有好处的。他举例说,原来高校的副教授,都按最低七级,而改革后,副教授等级分得更细,有五、六、七三个等级。

  “如果原来的副教授,改革后在五级或六级岗位上,那么他们的工资待遇就会比以前好。”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负责人称。

  改革·聘用:原则上不再一人多岗

  现在,部分事业单位存在一人多职的情况,改革以后,这种情况将会大大减少。

  《意见》中要求,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聘用岗位的种类,及各等级岗位的数量,要严格控制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范围内。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办法择优聘用。

  聘用条件一般不得低于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基本条件,但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及岗位急需的,可按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现在,一些事业单位,存在一肩挑两职的情况。《意见》中对这种情况又明确规定,原则上一个人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如果确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已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内容。

  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

  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

  如果事业单位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比如,一个单位缺10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一些。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调整聘用职务等级。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来源:安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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