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关于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2007〕43号)要求,根据焦作师专2010年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现公开招聘教师12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焦作师专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2010年8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制三年,符合我校的引进专业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舞蹈专业可放宽为大专;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3、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2名教师(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12时。 2、报名地点:焦作师专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998号办公楼二楼229室) 3、需提供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等级证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 (5)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7)如有论文、论著、项目等科研成果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自荐书一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时间:3月31日-4月7日 2、内容: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 (1)专业测试侧重专业知识考察,采取课程试讲、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专业测试排名,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集中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焦作师专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参加专业测试后,是否递减该职位人数和是否进入下一程序经研究后决定。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焦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391-3594289 3580254 邮箱:rsc@jzsz.cn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doc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3月19日
来源:焦作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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