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是现职为科员的公务员和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在本县(市、区)范围内选调。
现职为科级职务的,如选调后自愿安排到科员岗位工作的,也可以参加选调。
具体职位和人数详见《安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可靠,品德高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无不良表现。
(二)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工作人员和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有从事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办案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其方法为:
1、报名人员须登录《安阳廉政网》或《安阳人事人才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安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地点在安阳市人事局三楼大厅。报名时须携带已填好的《安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时间:2009年9月9日—11日工作时间。
4、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及照相费42元。
(二)资格审查
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写明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市纪委监察局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考试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由其造成的缺额,按该选调单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历史、市情及公文写作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类考生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本人持身份证于9月14日到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考生报考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及编制性质,分别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报考动机与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各类考生统一面试命题,统一面试时间,按各县(市、区)分场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分别按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在该县(市、区)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员:
对拟选调人员在《安阳廉政网》和《安阳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七、试用期: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不受影响。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表现优秀、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表现较差、达不到岗位素质要求,或有不良表现的,回原单位工作。
笔试、面试成绩和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请及时到《安阳廉政网》和《安阳人事人才网》查询。
本简章由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党政综合楼A区726室
联系电话:2299578 2550726
中共安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 阳 市 监 察 局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