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3年组织6万高校毕业生见习
助其就业
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共青团河南省委等多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组织我省6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每年2万人,见习单位统一挂牌
文件规定,自2009年-2011年,组织6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每年2万人;同时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通过努力,提高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
见习单位的行业分布,应优先考虑当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同时尽可能吸纳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以满足高校毕业生的不同需求;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见习单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各地确定见习单位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共同确定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统一挂牌,统一管理。
见习期间有生活补助,见习时间计入工龄
见习之前,要指导见习单位和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权利义务。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附:河南省“三年六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2009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省辖市 见习基地数 见习人数 郑州 200 2000 开封 130 1300 洛阳 130 1300 平顶山 130 1300 安阳 130 1300 鹤壁 100 1000 新乡 120 1200 焦作 100 1000 濮阳 100 1000 许昌 100 1000 漯河 100 1000 三门峡 100 1000 南阳 100 1000 商丘 100 1000 信阳 100 1000 周口 100 1000 驻马店 100 1000 济源 60 600 总计 2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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