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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规则 2008/1/29
 


1、未就业退款

        已经预付了顾问费,但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求职者,可以申请将预付顾问费全额退回个人账户。这种情况称为“未就业退款申请”,该退款申请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资料。

2、离职退款

        已经进入试用期的求职者,因任何原因离职后,都可以申请退还未确认的预付顾问费。但须提供用人单位开具且加盖了其公章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必须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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