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事司公布了2004年公务员的复试标准-安阳人才网
当前位置:首页本地专栏本地快讯  
更多...
更多...
固顶文章  通知公告专题
固顶文章  公务员专题
固顶文章  网络招聘专题
固顶文章  现场招聘专题
固顶文章  客户风采专题
固顶文章  调查专题
固顶文章  求职专题
固顶文章  招考专题
固顶文章  人才测评专题
更多...
教育部人事司公布了2004年公务员的复试标准 2004/2/27
 


北京晨报  总成绩145.8分以上,行政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均可参加
  晨报讯(记者      张颖) 昨天,教育部人事司公布了2004年公务员的复试标准。凡报考教育部职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度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在145.8分以上,行政能力测试符合人事部分数合格线要求的人员,都将有资格于2004年2月10日在北京语言大学参加公务员考试专业笔试复试。
  复试将分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分步进行。其中专业笔试按考生与职位6比1、综合面试按考生与职位2比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录用人选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组织考察情况,从身体健康的考生中择优确定。专业笔试形式分教育行政能力、外语两门,报考非涉外职位考生的外语成绩只做参考。
  录用考生名单将于2004年3月15日前在教育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来源:

点击:2329 〖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

  你还没有登录,无法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