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及时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决定实行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 受理范围: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
(二) 内容要求: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要说明线索来源。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5118110或110电话。举报中心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回答群众对举报有关问题的咨询。
(二)传真举报:公民可将举报材料传真至5118099进行举报。
(三)来人举报:市公安局3号楼5楼举报中心。
(四)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安阳市红旗路149号公安局指挥中心(收),邮编:455000
三、奖励办法
举报中心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不同案件性质及其线索作用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奖励:一般案件线索奖励100-1000元;重大案件线索奖励500-5000元;特别重大案件线索奖励1000-10000元。
对于举报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影响特别恶劣的治安案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等线索,涉及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责任追究
(一)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证。对不积极查证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透露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在举报中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阳市公安局
2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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