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硕士以上无条件先入户再就业 不受毕业院校限制
深圳市2010年人才引进工作将于4月27日启动,大专学历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经审批通过后可调干入户,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再受毕业院校和专业限制,可以个人身份先落户后就业。
深圳市接收毕业生实行年度总量控制,优先满足市内支柱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引进需求。用人单位申请接收毕业院校为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所属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深圳市院校毕业生、深圳市生源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办理入户。上述规定之外的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用人单位可在其毕业当年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审批方式予以办理,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所属产业和行业性质、业绩贡献、发展前景,以及毕业生学历、专业等要素择优审批。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深圳市院校毕业生和深圳市生源毕业生,均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
据悉,深圳市2009年接收应届毕业生3.7万多人,调干1.8万多人,招调工3.8万多人。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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