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人事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2006年8月30日、31日组织下列考生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为了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合格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咨询详情。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公安厅对2006年全省招警体检工作的要求,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四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已于8月30日、31日由市招警体检监督指导小组进行了复检和裁定。考生对于其他体检项目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检查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咨询电话:2299553 5118104
监督电话:2299559 5118014
安阳市人事局 安阳市公安局
200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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