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0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政办[2006]49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2名工作人员(含市残联所属市第二人民医院14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提高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国家普通中、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2004年、2005年、200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专学历限安阳市户籍)。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06年安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热爱卫生事业,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需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6年8月12日至8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安阳市人事局二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个人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以上)、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在报名现场初审合格者,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35元(英语专业报名考务费为95元,硕士研究生职位免收考务费),并现场采集人像。
(3)应聘人员于2006年 9月5日至6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阳市人事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按其报考对口专业职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①医卫类:职业能力测试+医卫专业知识+英语
②会计类:职业能力测试+会计专业知识+英语
③英语教师类:职业能力测试+英语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
①职业能力测试
考试内容见《职业能力考试大纲》
②医卫专业知识
医卫专业知识为四大类:
a、西医类(含临床各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麻醉、放疗等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
b、中医类(含中医各科、中西医结合等专业),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c、护理类考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
d、药学类考试内容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
③会计专业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为:《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④英语
考试内容为:词语用法与语法结构、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短文写作等四个部分,按国家英语四级(CET_4)水平出题。
笔试在安阳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
(3)笔试时间:
2006年9月9日 8:00—9:40 专业知识
10:20—12:00 英 语
15:00—16:40 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
①医卫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医卫专业知识成绩×50%+英语成绩×20%
②会计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会计专业知识成绩×50%+英语成绩×20%
③英语教师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英语成绩×70%
笔试成绩于2006年9月18日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每一专业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考察招聘专业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为主,其中英语教师岗位重点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面试成绩分别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人才网上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标准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张榜公示,同时在安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事局,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市残联所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上述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安阳市人事局、安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2-5950702 2299553
安阳市人事局 安阳市卫生局
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