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银行“抢滩“优先股 首批发行料超千亿元
|
2014/4/19 |
|
|
|
-
-
分析人士认为,《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强化了投资者保护并且鼓励回购,对于市场有较大的正面影响,尤其是未来大盘蓝筹公司可能迎来新一轮回购潮,再加上其低估值优势,预计投资者将更加偏好大盘蓝筹股。
-
-
-
反观我国,优先股制度的推出顺应了来自企业一线的需求:首先,发行优先股为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避免稀释控股权。提及优先股的种种优点并非神话优先股的作用,作为成熟市场上广泛使用的工具,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优先股亦存在风险。
-
-
-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对股市短期运行无疑会带来显著利好效应。决定市场中期运行方向的,仍是经济增长、流动性等基本变量,优先股利好很难在趋势上对A股起到明显扭转作用。权重股周五大面积走强,与投资者对优先股试点的预期密切相关,而闭市后上述利好预期即宣告落地。
-
-
-
为拓宽商业银行一级资本补充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
-
-
-
为规范商业银行优先股发行,提升商业银行资本质量,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于4月18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
-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涉及的资本补充、章程修改等行政许可事项,由银监会相关监管部门一次性予以受理、审查并决定。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应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规定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
-
-
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指导意见有利于优化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
-
-
证监会允许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现在,谁将成为第一批参与的上市公司备受关注。影响优先股股息率的因素包括融资时点和发行人主体评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息率将低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
-
-
-
目前国土部与证监会达成的共识是,不论是什么(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或优先股发行),是否需要国土部审核由证监会把握,转过来的国土部(相关审批)就协助证监会审核。
|
|
|
来源:安阳人才网 -> 安阳佳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2579 〖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你还没有登录,无法发表评论!
|
|
|
|